關于組織開展爆破工程技術人員
考核準備的通知
各爆破單位:
按照《爆破作業人員資格條件和管理要求》(GA53-2015)規定和公安部《關于進一步做好爆破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和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公治明發[2016]134號)要求,省廳決定在12月份統籌組織2016年爆破工程技術人員考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組織報名。對需參加爆破工程技術人員考核的爆破作業單位,要在11月15日前,登錄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統網絡服務平臺錄入申請信息,打印申請表并經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名,加蓋單位印章后,于次日報單位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進行背景審查。民爆信息系統將系統自動驗證申請人從業經歷、業績是否符合要求;對初次申領或提高資格等級的,還需提供學籍在線驗證碼驗證學歷。學籍在線驗證碼可訪問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my.chsi.com.cn)驗證、獲取。凡從業經歷、業績不符合要求,學籍無法驗證的,即為不符合要求的人員,將無法打印申請表,不能參加爆破工程技術人員考核。
二、嚴格背景審查。縣級公安機關在收到爆破作業單位提交的爆破工程技術人員考核申請表后,一律通過民爆信息系統進行背景審查,由縣級公安機關負責背景審查。民爆信息系統自動連接全國人員庫,驗證是否為在逃、涉恐、涉毒、違法犯罪、不在全國人口庫的人員。目前民爆信息系統每日與全國人員庫進行一次驗證,因此縣級公安機關應當在爆破作業人員網上提交申請的第2天后進行背景審查。審查通過后,縣級公安機關在紙質申請表上簽名并加蓋公安機關民爆管理專用章,交還申請人。
三、按時參加培訓。在考核前,河北省工程爆破協會將組織開辦初次申領人員的培訓班,各地要通知各爆破作業單位及時關注省爆破協會的相關通知,按時報名參訓,確保完成240學時的安全技術培訓。符合升級條件的爆破工程技術人員可直接參加升級考試。
各地符合參考人員數量請于2016年11月18日前由各地市公安局統一上報省公安廳。具體考核時間另行通知。